当事人拒绝派出所调解治安案件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民间纷争引起的轻微治安违法行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公安机关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过程应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以化解冲突。
法律分析
一、当事人拒绝调解怎么办
派出所调解治安案件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能够不接受调解。
二、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公安部《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第一百五十五条、一百六十条限定,对于因民间纷争惹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背治安管理做法,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能够调解处置。
派出所调解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当事人能够不接受调解。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派出所应当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纷争惹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背治安管理做法,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能够调解处置。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到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到协议或者达到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限定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能够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部《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调解处置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搜罗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冲突。
第一百六十条调解达到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到协议或者达到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做法导致的损害赔偿纷争,公安机关能够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当事人拒绝调解,派出所调解治安案件遵循自愿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明确指出,情节较轻的民间纷争可以通过调解处置。派出所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可以选择不接受调解。对于不接受调解的当事人,派出所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民事争议。公安机关调解处置案件时,应查明事实、收集证据,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冲突。对于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损害赔偿纷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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