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考核表,必须使用今年分区下发的《军队和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正反双面打印(A4)。
2、编号,不填,分区组织统填写。
3、考生号,填14位考生准考证号。
4、姓名,填身份证上的姓名。
5、曾用名,如果有记录使用过曾用名的如实填写,没有曾用名的不填写。
6、出生时间,填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格式示例为:2000年1月1日或2000.01.01。
7、政治面貌,团员填团员,党员填党员,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团员的填青年。
8、民族,按身份证上的民族填写。
9、户籍所在地,按身份证上的填写,具体到乡(镇街道办),格式示例:遂宁市射洪县青岗镇
10、考生学校所在地,考生在哪所学校参加高考就填那所学校所在地,格式示例:四川省射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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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学校,填考生毕业所在学校的名称,格式示例: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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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应届生,如实填写,是应届生就填是,往届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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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院校及专业,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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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住址及邮编,填写现在家庭常住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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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经历,应届生填写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经历,职业填学生,证明人为班主任或校长;往届生还应对应填写复读、待业或工作的学校或单位、职业和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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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主要成员,只填父亲、亲和未婚兄弟姐妹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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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只填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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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奖惩情况,填县以上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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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承诺,本人应签名并加盖手印(手印必须清晰地盖在考生姓名上,避免出现印泥过少或过多导致无法识别的情况)。
20、在校表现及学校考核意见,由邮生毕业所在学校填写考核意见,要特别注意毕业学校和参加高考学校不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校的情况。
如考生在成都七中读高中,回到射洪中学参加高考,此栏意见由成都七中填写考核意见,负责人签名(不是盖个人姓名章),加盖学校行政章,需提醒注意的是:往届生的政治考核表也应当有在校表现及学校考核意见”,此栏考核意见由该考生以前毕业学校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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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考核意见(往届生填写),此栏由往届生复读补习期间的教育机构,工作期间的工作单位,在家待业的村(居)委会填写考核意见,责任人为复读期间的教育机构负责人、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村(居)委负责人签名(不是盖个人姓名章),并加盖相应单位行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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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走访调查意见,由邮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武装部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组织村(居)委会、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或者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3人或3人以上)组成走访调查组,进行走访调查,填写走访调查意见,走访调查组负责人为乡镇基层武装部部长,所有走访调查组成员均要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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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住人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由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考核意见,加盖单位行政章,同时也要注意责人签名处手写签名不是盖个人姓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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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考核结论意见,由邮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作出考核结论意见,由人武部主官签名,并加盖人武部行政章,馆签名不能以个人姓名章替代;考生学校与户籍不在同一地方的,先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武部签字、盖章;后交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武部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五条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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