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姓名(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丽阳晶舍5楼14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1月1日,计6个月。
二、为了确保双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按季度结,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8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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