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房可以出租。原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的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能不能出租?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可以出租的。
有抵押可以出租房屋吗
如果房屋在租赁之前已经存在抵押,那么在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屋,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拆迁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不能进行出租。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由此可知,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关于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出租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属于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不能进行租赁,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承租人对可供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义务。
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的纳税人是谁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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