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
一、诈骗合同有效吗?
一般的欺诈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如果损害国家利益了就是无效的。效力待定是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有效的一般自成立起生效,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效力自始无效。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欺骗合同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
二、无权代理人签订借款合同谁负责
因无权代理而导致效力待定的借款合同有以下几种结果: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因被代理人的追认而有效。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后,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享有追认权,被代理人如果对合同进行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
(2)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享有拒绝追认权,被代理人一旦对无权代理人或相对人做出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即无权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约束力。
(3)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因相对人行使撤销权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一旦被行使,借款合同则因此无效。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仍逾期订立借款合同,则表明其具有恶意,该相对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三、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五种情形
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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