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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一定要一个月内拿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一、离职证明一定要一个月内拿吗.

如果单位在你离职1个月才出具离职证明是违法的。

二、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1、离职证明的作用仅仅限于证明一个时期内劳动关系的事实,公司无权借此机会在内容上对员工日后就业施加不利或者负面的影响;

2、离职证明内容须要符合不损害员工利益原则,若因离职证明内容导致员工再次事业或者侵犯员工隐私的,公司须要承担违法责任。

3、在离职证明的内容中增加除了法定“四要件”之外的内容,双方须达成一致意见。

4、离职证明需要给失业保险机构一份。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5、离职证明一定要有员工签收的证据保存,避免今后因劳动者否定用人单位已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

三、不开离职证明会有哪些风险?

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不属于合同内容,但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

对公司而言:离职证明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终结劳动关系的明确证据,是对其他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公示。

对离职员工而言:离职证明是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若因公司未开具离职证明,造成离职员工损失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四、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区别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

2.出具的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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