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具备。没有在签字和按手印的空白纸上写下借条的内容,两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务关系,故该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作为债权人需要就欠款的事实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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