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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在职务犯罪中导致公司的财产损失,是否需要向公司股东报告?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是由公司法律制度所保障的,高管在职务犯罪中导致公司的财产损失,应当及时向公司股东报告,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司的利益。

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三十条:公司的出资人有权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2.《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谨慎等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侵害公司利益。

3.《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单位犯罪,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其犯罪的轻重,给予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高管在职务犯罪中导致公司的财产损失,应当向公司股东报告,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司的利益。同时,高管应当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侵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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