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生育假期一般有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则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能够增加产假15天。此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且不得影响其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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