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一个工程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修桥,修房以及修路等的工程更是不能够有一丝马虎,因为这些工程关系着很多人。如果这些工程属于豆腐渣工程的话,后果是无法想象的,但能肯定的是这个后果肯定是我们无法接受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因此法律中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有着很明确的说明。
1.如果你所负责的工程发生的事故不严重的话,一般是指该工程质量导致的经济的损失在50000元以下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会对你进行2000到5000元不等的处罚,具体则需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2.如果你所负责的工程发生了较严重的事故的话,一般是指该工程质量导致的经济的损失在50000到10万之间,那么你将会受到10000到50000之间的处罚。
3.如果你所负责的工程发生了重大的质量事故的话,一般是指该工程质量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到达了10万以上,这时候你不仅会受到50000到10万之间不等的处罚还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4.由于你发生了上面所描述的事故,并且选择了隐瞒,没有进行上报的话,除了上面你所需要接受的罚款之外,你还需要支付5000的隐瞒不报的处罚。
5.假如你的工程已经完成,但是该工程还是在保修期间之内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依然会对你进行一定的处罚,具体情况需要看当时发生的事故的严重性有多大。
6.并且由于你所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被媒体发现了,而导致现在所用该工程的人有了不好的影响,那么依情况而定你所需要赔多少钱给使用你这个工程的人。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金额怎么算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单位,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其中“建设单位”,是指对建设工程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部门,也就是“业主”;“设计单位”,是指对建设工程进行专门设计的单位;“施工单位”,主要是指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及各种标准、要求进行建筑物建设的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聘请,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单位。
2、行为人的目的虽然并不希望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为了投机取巧,从中牟利,其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是故意的,而且在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如降低水泥标号,使用不合格的残次建筑材料等。
3、必须是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这里所说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该建筑工程在建设中以及交付使用后,由于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者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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