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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起诉一个人怎么起诉呢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一、要起诉一个人怎么起诉呢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邮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除了提交起诉状外,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给法院?提交起诉状时,原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登记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其工商登记材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一审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一审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并向原告送达案件授予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以受理,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令原告补证的,立案期限从补证后交人民法院的3日起计算。一审法院不予以受理或驳回上诉的,当事人还能再起诉吗?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予受理或驳回上诉没有充分理由的,可以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第二审法院审查是否应当受理案件,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一审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理由对起诉事项进行变动以符合起诉要求,再次起诉到第一审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审法院应当受理该案。当事人应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在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的,或者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仍未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不再审理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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