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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后怎么追诉借款人和其它担保人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需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并且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借款人和担保人谁还款看具体情况定。常说的担保人,多数指的是保证人,保证方式分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借款人无论在哪种保证方式下都要还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要还款。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没有还款的情况下就要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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