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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担保人需承担责任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担保人被起诉时,应准备答辩状、整理证据,进行自保或承担责任。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如有反诉因素可提出反诉。如认为法院无管辖权,可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在庭审中出示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维护自己权益。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分析

要。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债务的偿还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被起诉如何自保:

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起所担保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就要考虑到自己是否能够担保还有担保的是什么等等的问题,同时也会有担保人被起诉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担保人应诉准备答辩状、整理证据、了解情况,进行自保或是承担责任。

被起诉了应按如下方式应诉: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最后说一下,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结语

担保责任是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必须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常见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可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无法强制执行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应自保时,需准备答辩状、整理证据、了解情况,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答辩状。如有反诉因素,可在答辩中提出反诉。若认为受诉法院无管辖权,可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在庭审中,担保人应出庭并出示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维护自身权益。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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