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下列两类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
一是,对累犯不得适用假释。刑法规定对累犯不适用假释,是因为累犯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严重,教育改造的难度很大,必须在监狱中服刑改造,不能放到社会上,否则难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
二是,对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类犯罪罪行严重,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很深,社会危害性巨大,必须予以打击;规定对这类犯罪不得假释,正是对这些犯罪予以严厉惩处的体现。
他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获得假释的机会。
一、假释期间犯罪是累犯吗
假释期间犯罪不构成累犯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适用假释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2、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3、假释的考验期限: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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