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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诉离婚需要赔偿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起诉离婚一般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除非一方存在下列法定过错情形的,则如果无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过错方应当予以赔偿:

1.重婚。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的认定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

5.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情形。

一、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其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二、恋爱中殴打对方是否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对“家庭成员”的应当做广义解释,不仅指夫妻之间,还包括一个共同家庭生活的成员,例如恋爱中的对象、同居对象等。因此,情侣之间一方通过殴打、捆绑等方式侵害他人身体或者精神健康的,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相关执法机关可对其给予拘留或者罚款。

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家庭成员人身健康权受到损害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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