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退。未婚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事宜,不抚养的一方要按照比例支付抚养费。
一、骗婚罪的立案标准彩礼会退回吗
成立骗婚罪彩礼会退回的。彩礼是以订立婚姻为目的支付的钱或者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彩礼与婚姻有关,其返还与一般财物返还有所不同。收受彩礼后没有收受彩礼后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然应予返还。
至于具体返还的数额则应区分未婚男女双方是否共同生活而定:
(1)如果未婚男女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可以主张全部返还;
(2)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仍应返还彩礼的有两种情形: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说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为法律所认可并保护。进而,男方给付彩礼所追求的结婚目的也已经实现。因此,原则上,男女双方结婚后,不存在退还彩礼的问题。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只有婚姻之名,并无婚姻之实的情形。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订亲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订亲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原则上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因为当事人已经领取结婚证并且符合共同生活的条件。除非女方是婚内出轨并且怀孕了的,这种情况是要退还彩礼的。并且彩礼的退还还需要根据以下的几个方面来判断: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彩礼退还的条件
很多人认为彩礼是为了结婚给的,离婚了就应该退还,但是这是个错误的理解。但并不是所有条件下的离婚都要退还彩礼,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为: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符合上述条件下,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个比较符合公平原则和民间的理念,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退还彩礼,法院是不支持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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