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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票据条件是什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构成有效票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票据行为人应当具有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

2、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必须完整,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文字、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字等;票据必须交付。实施票据行为后,票据行为人必须将票据交付给持票人,才能最终成立。

一、票据权利时效有哪些具体规定

票据权利的时效,依据票据权利的类型而定,例如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对前手追索权期限是6个月,对前手再追索权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二、商业汇票由谁签发

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签发汇票后,承担保证汇票承兑付款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应当承担保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未能承兑或者支付汇票的,应当向持票人清偿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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