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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有哪些限制条件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死刑的限制条件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犯罪分子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防止差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一、偷熊猫会被判死刑吗

偷熊猫不会被判死刑。原因如下:

1、大熊猫一般属于国家所有,盗窃大熊猫违反了盗窃罪,盗窃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即使盗窃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也只能在无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判决,不会超过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

2、如果是偷猎野生大熊猫,违反的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没有达到死刑,所以不会被判处死刑。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高级法院如何依授权核准死刑案件?

高级法院核准死刑案件,仅能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进行复核。《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核准死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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