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
2、冒充中奖,向被害人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犯罪分子一般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采取货到付款方式,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出货物,收取货款。
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诈骗。谎称被害人的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以“公安局号码”与被害人通话,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要求被害人将钱款转到指定账户。
电信诈骗案件按照什么分
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
2、冒充中奖,向被害人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犯罪分子一般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采取货到付款方式,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出货物,收取货款。
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诈骗。谎称被害人的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以“公安局号码”与被害人通话,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要求被害人将钱款转到指定账户。
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
关于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案情简介7月份,宋某某的家属找到了我,让我为宋某某辩护,我进入看守所与宋某某沟通后,再4次在检察院与法院查看宋某某的案卷材料,为宋某某制定了辩护策略。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系国家工作人员,在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科工作期间,利用其在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负责抽取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预计可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办案思路及心得但本律师在法庭上与检察方进行了激烈的辩护,主要围绕以下辩护点: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中,对于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
而对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但无具体请托事项,也就无法证实是否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因此不能认定构成受贿罪。
裁判结果最终宋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追缴宋某某所得赃款上缴国库。
最终的七年徒刑,已经是当事人宋某某满意的结果,诉讼过程持续了2年时间,但是充满韧性的诉讼过程使我方坚相信,无论什么样的案件,只要发挥突破性,必能取得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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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犯罪是否包括电信诈骗
金融诈骗罪中利用电信通讯进行诈骗的包括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罪是一大类罪,以其中集资诈骗为例,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信诈骗包括网络赌博吗
不包括。电信诈骗是属于诈骗的行为,而网络赌博是属于赌博的行为,所以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是不一样的,两者是不存在包含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电信诈骗2万属于刑事案件吗
电信诈骗案件数额超过3000元以上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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