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失联要怎么离婚
丈夫失联要离婚其实有两种办法:
第一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公告送达传票,这类情形一般需要起诉两次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第二种办法是可以先宣告失踪,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定失踪后,再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种情况需要的时间可能比第一种方法更长,且这种情况需要提起两个不同的诉求。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二、妻子不同意离婚时应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就离婚协商不成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诉讼解决。提起诉讼的一方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诉讼离婚开庭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的:
1.按缺席审判处理;
2.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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