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不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只有农村户口才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中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农村合作医疗和医保的区别如下:
1、所覆盖的对象不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有农民才可以参加,而且是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国家实施这个政策,目的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缓解农民的经济压力,保障农民基本卫生服务;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的医疗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而且规定了乡镇企业以及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
2、缴费方式不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自愿参加,农民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不能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设置缴费的档次,多缴多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用人单位缴费率应该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用人单位缴费率和职工本人缴费率不会一直不变的,随着经济发展,是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3、待遇不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助,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补助费用也是不同的,县内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县外医院500元,补助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县内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0%,县外医院40%;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参保人除了享受个人账户费用门诊包干,还可以享受住院医疗,大病的补助以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的包干待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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