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生孩子不需要办准生证,已经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村级专干)提交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规定:由于我国二胎政策的开放,生育第一胎和第二胎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只有生育第三胎才需要办理准生证。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一般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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