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重点抽查审计法中的重点具体如下:1、确定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为重点;2、确定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变更工程为重点;3、确定基础隐蔽工程为重点,确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工程为重点;4、确定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增加工程项目为重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请问建筑工程重点抽查审计法中的重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重点抽查审计法中的重点具体如下:1、确定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为重点;2、确定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变更工程为重点;3、确定基础隐蔽工程为重点,确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工程为重点;4、确定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增加工程项目为重点。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您好,请问如何收取工程审计费,有没有标准?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1、基本审计费。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计取,不管有无审减(增)额都的计取。是保底的。2、审减(增)额审计费。按审减(增)额减允许额的余额计取。如有项100万投资额的工程。审计结果:审减额为8万,其中允许差额为5万,审减余额为3万。审计额费率商定为6,100万x千分之六+3万x百分之五=0.6万+0.15万=0.75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第三十九 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请问一下关于建筑工程可以债权债务转让吗
建设工程款债权可以转让,只要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请问非法转包建筑工程是怎样确定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转包属于建筑工程非法转包: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等。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请问建筑工程非法转包是如何认定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转包属于建筑工程非法转包: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等。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内容由 李世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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