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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无产权证的房产能否执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院对无产权证的房产权属明晰的能执行,权属存在争议的不能执行。法院应当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可以依法对该房屋实施查封、扣押、冻结。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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