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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和一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去上班,现在我不想去了,这样可以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我刚刚和一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去上班,现在我不想去了,这样可以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刚刚和一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去上班,现在我不想去了,这样可以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比如交违约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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