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