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的拟定,一般是由甲方来进行拟定的。甲方在实践中一般是比较强势的一方而拟稿人是指拟定合同草案方,其拟好后将草案与对方洽商后再定稿,而格式合同中的合同提供方是不允许对方修改合同条款的,所以拟稿人一词不适用,应定义为格式合同提供方。对于合同提供方,一般般是由甲方提供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乙方来对合同进行提供和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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