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口头保证可以视为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一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
二是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故此时口头保证合同应有效。
一、租赁合同可以签保证合同吗?
租赁合同也可以签保证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就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租赁合同顺利履行的,可以签订保证合同,来保证债务人都会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二、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4、能履行担保义务,有稳定收入来源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担保。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未约定担保份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
三、合同上的保证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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