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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