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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异地转移网上办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网站的提示,提交异地医疗保险转移的申请,并填写有关的资料,当然还需要按照有关法规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材料一般包括当事人的身份材料、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暂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异地医疗保险转移一共有4个步骤:
1、参保人首先需要申请转移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相关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会通过邮寄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同意接受函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各项手续,通过邮寄等方式将材料递交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相关材料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及时告诉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1)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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