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12345还未联系到相关职能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撤销投诉的。2、如果12345已经联系到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的工作已经展开,在这种情况下投诉是不可以撤销的。这时候需要等待事项处理进程的反馈,如果投诉事项已经解决,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不再投诉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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