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一、土地侵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国有土地用途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1、协商当事人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归属和使用权问题出现争议的,一般原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行政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解决。
3、行政诉讼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土地确权证有争议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有争议的解决是:
1.协商:当事人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归属和使用权问题出现争议的,一般原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行政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诉讼: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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