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起诉之后仍然无力偿还,可以尝试以下方式:
1.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
2.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
3.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
4.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
一、借多少金额不还可以立案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向他人借钱或借他人钱,也常常会出现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形,那么欠多少钱不还就可以起诉债务人呢?在民事诉讼中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对金额进行限制,无论债务人是欠几十、几百、几千,债权人都有权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不论金额再低,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法院都会依法立案并进行审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应当有充足的证据,并对诉讼可能产生的成本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由一定的评估。在没有充足证据或债务金额过低或者需要成本过高且难以执行回款的案件,债权人可以先补充证据、固定证据,或尝试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解决,以避免对债权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恶意转移财产撤销之诉
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的债权,是法律严令禁止的,遇见债权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要注意几点:
1、必须向法院提出。
撤销权并不是仅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债务人与第三人所为发生效力变化,债权人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行使,借助法院判决实现撤销权。
2、撤销权人起诉时应证明。
第一,其对债务人享有有效债权。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三,债务人不正当地处分了财产。第四,处分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至于债务人处分行为是否影响了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这一举证责任在债务人。公民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债务人对自己的清偿能力认知程度大大高于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认为其处分行为并未影响其清偿债务的能力,就应就其还拥有其他财产足以履行债务进行举证。
3、撤销权人只能要求确认债务人。
与第三人之间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不能直接请求受偿。民法理论上认为,撤销权旨在保护全部债权人之利益,撤销权行使后发生的返还财产,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由一般债权人平均受偿。撤销权实现的效果只是使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原状,至于债权人要获得清偿,必须另行向债务人请求。
三、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方式有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