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至于股东的人数,公司法未做明确的规定。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人数只需在2人以上,没有具体规定的上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需要达到法定人数,并履行法定的程序,否则无法顺利召开。
我国法律对于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有关于出席人数的表决权的相关规定。只要股东具有表决权的、收到召开会议的通知的,都可以参加。出席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有一表决权。且重大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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