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数上,需要有2-200名发起人,并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必须依法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发起设立的发起人认购全部发起股份;募集设立的不少于全部股份的35%),发起人必须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之间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人各自认购的股份数,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不按约定出资的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