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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取保候审了为什么还要上检察院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因为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要么是延长期限(从6个月延长),要么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逮捕,移交检察院。

取保候审,只是有条件的不受羁押,随时等待着传唤,并不是没事了。

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

这是个诉讼程序,公安上是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查明有犯罪事实,就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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