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备案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2、而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3、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应当依法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材料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偏远农村的也可由乡镇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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