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无权对这户业主采取停水的处罚措施。
只要不是因为紧急的严重漏水情况,无法联系漏水的住户,物业没有权利给业主停水断电作为惩罚手段。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列》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就是说物业公司只是代替供水企业收取费用,收取一定的佣金,物业公司不是行政部门,没有执法权。)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物业公司有义务对违法行为报告处理。)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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