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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也可以拒绝加班;甚至凭借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走人,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规定之外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一、入职后员工周末培训算加班吗

入职后员工周末培训属于加班行为。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周末进行培训,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单位给予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解决方式如下:

1、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总而言之,员工参加周末培训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平时加班可以用来调休吗

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总数,应当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在法定工作时间总数内,公司可以采取调休的方式,而不用支付加班费。对于标准工时制来说,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论劳动者是否同意,都不能通过调休的方式而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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