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问题详情如下:
(1)就警用标志监制和管理,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2)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高文英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相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犯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量刑规定
1、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2、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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