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自诉人及其代理人可上诉一审判决;被告辩护人和近亲属经同意可提出上诉。民事诉讼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上诉一审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检察院可抗诉一审判决如确有错误。
法律分析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及要点
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及要点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当一方对于裁定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的程序和相关要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可上诉的裁定包括不起诉决定、撤诉决定、不准起诉决定、准许撤诉决定等。上诉程序一般包括上诉状的递交、上诉受理、上诉审理等环节。要点包括上诉期限、上诉状的内容和形式要求、上诉理由的提出等。上诉程序及要点的正确把握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可书面或口头提交申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亦可提起上诉。地方检察院若认为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应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中的上诉程序及要点包括上诉状的递交、上诉受理、上诉审理等环节,要正确把握上诉期限、上诉状的内容和形式要求、上诉理由的提出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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