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相应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财物;
2、行为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
3、侵占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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