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订婚,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定婚没有法律效力,但法律也不反对,因此,定婚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是不能通过法律要求索赔的。所购置的物品,还在男方,依法也不能要求女方赔偿。如果男方给付了女方彩礼,依法应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