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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保险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离婚时保险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认定方式包括书面约定和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等。婚前财产、复员费、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收益、父母赠予的财产也可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而言,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如下:

1. 夫妻约定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书面协议。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除上述情况外,我国相关政策和意见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 夫妻无法查清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或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果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 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送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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