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障;工作午餐;住房津贴;有偿假期;交通费;职业培训;其他。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给的,不是国家规定的。只要企业建立并存在,就有义务、有责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福利项目和支付标准支付,不受企业所有制性质、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响。
① 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② 法定节假日。
③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如婚丧假工资、探亲假工资。
④工资性津贴,包括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费、书报费等。
⑤工资总额外补贴项目,如冬季取暖补贴。
补充福利是指在国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
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
这些福利的多少、标准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企业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
一是全员性福利。即全体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如工作餐、节日礼物、健康体检等。
二是特殊群体福利。这是供特殊群体享用的福利,能享受这些待遇的人员通常是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企业核心人员,其福利项目可以包括住房、汽车等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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