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要经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拓展延伸
股东表决权制度:保护股东权益的法律规定
股东表决权制度是指在公司治理中,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来参与决策、表达意见和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制度。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公司事务中享有表决权,并可以通过表决来影响公司的决策结果。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护股东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维护自身利益。根据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例如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按照股份比例决定表决结果等。这些法律规定旨在确保股东表决权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从而保护股东的权益不受侵犯。
结语
股东表决权制度是保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机制,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某些重要事项甚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这一制度确保了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发言权和利益保护,维护了公司治理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