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没有其他共有人,且只有一名子女A的话,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A持公证书办理过户登记。2、如果有其他共有人,还需共有人办理赠与公证,将其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A,A持继承权公证、赠与公证办理过户。3、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话,除A之外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还需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然后A持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等办理过户。如果涉及赠与的话,需要交纳的税费就比较多了,大概有: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公证处和房管局还要收取相应的公证费和房产过户的费用。具体情况还是要咨询一下当地地税、房管、公证等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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