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的离婚协议书中应该载明双方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安排。具体要包括离婚后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和方式,以及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方式和时间。
一、没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犯法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没抚养权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可以带走孩子吗,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这两种情形很难进行区分认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行使探望权,而不能直接私自带走孩子,可能会被终止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可以先和其协商,实在不行就起诉法院处理。
二、离婚后男方不按协议分配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途径有:
(一)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
(二)起诉解决。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
(三)申请强制执行。当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如何讨要孩子抚养费
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有关。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安排;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其实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费。此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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