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诉前调解流程:1.起诉,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法院安排诉前调解,调解员主持调解(不超过20天)。2.调解成功,当事人不起诉,法院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3.当事人和解撤诉,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4.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法院立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5.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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