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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和类型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

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如下:

1、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

2、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3、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

5、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6、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

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该内容由 张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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